該業務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要求,針對具有放射性職業病危害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技術改造等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施工前對其輻射防護措施、輻射監測計劃、輻射危害、放射防護管理等進行全面評價,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
該業務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和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的要求,針對核技術利用項目放射性危害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技術改造、技術引進等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施工前對其輻射防護措施、輻射監測計劃、輻射危害、輻射防護管理等進行全面評價,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,使輻射防護達到最優化,同時為環保行政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職業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